5/23起這些縣市改遠距教學!0+7新制爸媽如何應變?
當孩子快篩陽性,家長若自我快篩呈陰性的話:
凡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得免居家隔離,但需配合7天自主健康管理(0+7),不過病毒都有潛伏期,建議非必要情況減少外出。
未完成3劑疫苗接種的家長,仍維持「3天居家隔離+4天自主防疫」(3+4)。
當孩子快篩陽性,家長若自我快篩呈陽性的話:
配合中央政策務必落實「7天居家照護+7天自主健康管理」(7+7)。
Q3:若孩子年紀還小,爸媽該怎麼居隔?沒收到居隔通知書該怎麼辦?
疾管署表示:若孩子未成年(未滿18歲)且須由非隔離者共同照顧,可先詢問隔離地點的「地方政府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關懷服務中心」,經評估同意後,家長可以在隔離期間在隔離地點同住,不受1人1室之限制,不過為了風險管理考量,照顧者必須是固定的1位家人,這位家人必須跟孩子一樣,進行3+4的居家隔離。
如果6歲以上的孩子被隔離時,家長和孩子判斷不需要家人同室照顧,可以自行於獨立衛浴設備之個人專用房間進行隔離,其家長則可正常生活。或是家裡可以遵守居家隔離相關規定,且每次使用浴廁後均能適當清消,孩子也可以在不含獨立衛浴設備之個人專用房間自行隔離。
在台北市,根據台北市教育局規定,倘學生為確診者的密切接觸者而被匡列居家隔離,0至6歲學齡前幼童必須由一名家長陪同居家隔離,家長會收到居家隔離通知書,和孩子一起進行隔離及解隔。至於6到12歲國小學童有2個選擇,可以「陪同居家隔離」,或是「在家照顧不接觸」。
1.「陪同居家隔離」:家長(或照顧者)陪同照顧,家長(或照顧者)會收到居家隔離通知書,和學生一起隔離及解隔。
2.「在家照顧不接觸」:若家裡有一人一室的獨立空間,學生自己在房間隔離,家長(或照顧者)可以選擇由輪流陪伴,如此不用指定一個居家隔離者,家長(或照顧者)外出也不會受到限制。
此外,自從5/12起,指揮中心規定,居家隔離、自主防疫、居家檢疫的對象,快篩陽性後並視訊經醫事人員確認,即為確診。
(5/18最新消息:指揮中心公佈/65歲以上長者快篩陽即為確診)
即使還沒收到居家隔離通知單,也建議要快篩,若快篩結果陰性,就一人一室開始居家隔離。因確診者和密切接觸者眾多,居家隔離通知單有行政流程上的時間差,目前以電子版的居家隔離通知單為主,若沒收到通知書也不用太緊張。
Q4:受到疫情影響,爸媽該請什麼假?有給薪嗎?可申請補償金嗎?
根據勞動部最新辦法,依照不同情況,家長可依下方表格向公司請假:
依據教育部(111/4/26)發函:於居家隔離3天加上自主防疫4天期間,家長如有親自照顧「12歲以下(意即未滿13歲)之學童」,或「國民中學、高級中等學校、五專一、二、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」之需求,家長其中一人得申請「防疫照顧假」。
依據衛生福利部(111/4/29)發函:經主管機關通知匡列之托嬰中心工作人員及受托兒童,於居家隔離3天加上自主防疫4天期間,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兒童之需求,家長其中一人得申請「防疫照顧假」。
只要符合上述規定之家長,如有照顧需求,得請防疫照顧假。
※雇主應予准假(不一定要支薪),但絕對不能扣薪,且不得視為曠工、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,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、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。
孩子若超過12歲的家長,如須請假一樣可以請:事假、家庭照顧假、特休假,在家照顧孩子。
※若因請假照顧孩子且雇主無支薪,欲申請防疫補償金$1000的話,可上網至衛生福利部查詢資格及線上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