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/1秋冬防疫上路!8大場所沒戴口罩重罰1.5萬
新冠病毒今天冬天會不會重新流行,現在還不能確定,只是台灣移入個案的確有增加趨勢。為降低國內社區傳播風險,2020年12月1日起將啟動「秋冬防疫專案」,所有入境旅客需檢附3日內陰性證明、8大類場所強制佩戴口罩、醫療院所加強通報採檢。
8大類場所,未戴口罩將開罰1.5萬
指揮中心表示,考量秋冬時期除了COVID-19疫情外,也有多種呼吸道傳染病盛行,自12月1日起,強制要求民眾進入「醫療照護、大眾運輸、生活消費、教育學習、觀展觀賽、休閒娛樂、宗教祭祀、洽公」等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;不過,各級學校和幼兒園、補習班、餐廳不在必戴口罩場所名單內。
未依規定佩戴口罩,經勸導不聽者,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,由地方政府裁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。
8大類場所舉例如下:
◆ 醫療照護:醫院、診所及人口密集機構(一般護理之家、產後護理之家、精神護理之家、老人福利機構、長照服務機構、榮譽國民之家、身心障礙福利機構、精神復健機構、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、托嬰中心)
◆ 大眾運輸:高鐵、台鐵、捷運、國道及公路客運、市區公車及計程車等之車廂及場站、海空運航班及航站
◆ 生活消費:商場(購物中心)、百貨商場、室內零售市場、超市、展覽場、傢俱展示販售場、零售商店
◆ 教育學習:圖書館、社區大學、樂齡學習中心、訓練班、K書中心
◆ 觀展觀賽:電影片映演場所(戲院、電影院)、集會堂、體育館、活動中心、展演場所(音樂廳、表演廳、博物館、美術館、陳列館、史蹟資料館、紀念館及其他類似場所)、室內溜冰場、室內游泳池、遊樂園、專營兒童遊戲場
◆ 休閒娛樂:郵輪、歌廳、舞廳、夜總會、俱樂部、酒家、酒吧、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(MTV等)、視聽歌唱場所(KTV等)、理容院(觀光理髮、視聽理容等)、指壓按摩場所、健身休閒中心(含提供指壓、三溫暖等設施之美容瘦身場所)、保齡球館、撞球館、健身中心(含國民運動中心)、室內螢幕式高爾夫練習場、遊藝場所、電子遊戲場、資訊休閒場所
◆ 宗教祭祀:寺廟、教堂(含教會禮拜)、殯儀館之禮廳及靈堂、骨灰骨骸存放設施及其他類似場所
◆ 洽公機構:銀行、證券期貨商、保險公司、電信公司及有線電視公司等營業場所、信用合作社、郵局、農漁會信用部、各級政府機關及相關服務場所
戴口罩把握2原則,不怕違規
不少民眾很困擾,搞不清楚哪些場合該戴口罩、哪些場合不用戴,這邊可以遵循兩大戴口罩原則,就不怕違規被罰緩:
首要原則:「室內必須戴、室外盡量戴」
如果在室內有飲食需求,只要能保持距離、設有隔板,同樣能暫時取下口罩。
次要原則:「接觸不特定人士,就要戴」
只要會接觸到不特定人士,就必須戴口罩。像是搭乘大眾運輸、看電影、上美術館、到郵局辦理業務,碰到的都是不特定的人,這時就務必戴口罩。
新措施預計實施到明年2月28日,大家出入人多密集的場所,都要遵守規範把口罩戴起來,保護自己、保護他人,勸導不聽者,最高罰1萬5000元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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